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变革有关方针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 39 号)第三条规则, 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品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 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 10%的出口货品、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 9%;其他退税率未作调整。 2019 年4 月1日增值税变革前,E 公司对外供给电路设计及测验服务适用税率及退税率为 6%,2019 年 4 月 1 日增值税变革后适用税率及退税率仍为 6%,退税率不作调整。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