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常林机械集团破产重组揭开了该企业涉嫌项目空转、科研造假的问题,引来社会和媒体的关注和议论。这家企业多次名列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发布的“中国机械工业百强”榜单,而且拥有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山东省重点实验室,8年获得科研经费15亿元。
以农机制造起家的山东常林机械集团历经多年发展后,不仅在工程机械领域站稳脚跟、谋求旗下子公司上市,同时还在酒店、建筑、肥料等领域进行跨行业布局。然而,随着2014年一场资金危机的突然爆发,常林集团扩张的脚步骤止,并在两年间迎来破产的命运。随着周遭诸多光环的消失,常林集团此前在财务、科研等工作上积蓄已久的诸多疑点逐渐露出水面。
2009年,常林集团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一年中川液压创立。从此开始,常林集团开始频频以注重科研的形象示人,尤其以中川液压主导的液压元件开发为重。据统计:
2010至2015年,常林集团至少申报了30个项目。其中,获得国家专款资助的项目至少13个,累计获得国家专款支持资金近15亿元,年均2.5亿元,相当于三一重工2015年净利润的两倍。
从科研项目的内容来看,常林集团获得资助的省级与国家级项目当中至少有8个项目与液压技术相关,如“山东省液压技术重点实验室”、“工程机械高端液压元件及系统”、“50吨及以上挖掘机成套液压系统研制和应用示范”等。
金家民于2013年加入中川液压,负责研发工作,后又调配至常林集团位于北京的高端装备研究院,主攻常林集团的“十二五”项目——“50吨及以上挖掘机成套液压系统研制和应用示范”。据他表示,中国的液压元件比较落后,而常林集团成立中川液压,发起“十二五”项目主要是想在液压元件方面有所突破。
据科技日报报道,中国液压工业的规模在2017年慢慢的变成了世界第二,但产业大而不强。一些高技术含量元件,如额定压力35MPa以上高压柱塞泵,有90%以上依赖进口。在国内工程机械企业当中,即使如三一重工这样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在高端设备中的核心液压部件依然采用进口。
重金投入之下,中川液压很快便拿出了成果。2012年8月7日,一场名为“高端液压元件新产品及产业化发布会”的会议在常林集团举办,参加会议的专家对中川液压拿出的两款液压轴向柱塞泵、一款回转马达、一款主阀进行评议。最后,中川液压的高端液压产品成功通过国家级鉴定。据常林集团的新闻稿报道称,时任中国液压与气动密封件工业协会理事长沙宝森在会上宣布:“中川液压的成就表明我国液压产业高质量发展已从测绘、仿制“跟风”阶段,开始向掌握核心技术,进行自主创新阶段迈进。他最后指出:“这是中国液压史的‘八七会议’。”
然而,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有三名原常林集团员工表明,中川液压的一款液压泵是模仿日本川崎设计的。原常林集团战略事业部的高管曹军甚至直言,“这个泵是将日本川崎的泵的油漆涂掉,换上中川的标牌就通过了鉴定。”
记者查询发现,中川液压的设计产品,通过了国家级鉴定的AP4VO112TVN液压轴向柱塞泵(以下简称112泵)确实与川崎的经典液压轴向柱塞泵K5V系列造型相仿。112泵与其他通过上述鉴定的液压产品是中川液压的核心产品。
▲上:日本川崎的K5V液压轴向柱塞泵。下:中川液压研发的AP4VO112TVN液压轴向柱塞泵。
号称摆脱模仿的112泵外形恰恰与川崎产品十分相似,这是否意味着其内部结构也存在着借鉴之处?多位专家这样认为,在没有图纸的情况下不可以进行判断。原常林集团北京高端装备研究院副院长怯军表示,日本川崎K3V与K5V系列的液压泵已经度过了发明专利的20年有效期,因此模仿川崎与另一家外国公司力士乐的液压产品是国内企业的普遍做法。吉林大学智能制造研究院教授王光则表示,112泵是否是模仿的实际上并不重要。“我们国内做高端液压件的,都是在测绘、仿制。能模仿好就很不容易了。”王光说,“我认为是包容的,这是个学习的过程。”
曹军表示,常林创办中川液压的想法不错,因为当时工程机械市场好,液压件短缺,并且液压件的价格较高,若能够大规模国产确实是好事。但他同时表示,常林不具备科研条件,“有天时,但没有地利人和”。
如果事实真如曹军所说,常林将日本川崎的泵的油漆涂掉,换上中川的标牌就通过了鉴定,那么这就是又一起“汉芯”式造假。
2003年2月上海交通大学微电子学院院长陈进教授发明的“汉芯一号”造假,并借助“汉芯一号”,陈进又申请了数十个科研项目,骗取了高达上亿元的科研基金。中国亟待在高新科技领域有所突破, 自主研发高性能芯片是我国科技界的一大梦想。陈进利用这种期盼,骗取了无数的资金和荣誉,使原本该给国人带来自豪感的“汉芯一号”,变成了一起让人瞠目结舌的重大科研造假事件。而常林作为曾经的“机械机械工业百强”企业走上造假骗经费的道路实在令人痛心疾首。
的确,中国制造业在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方面与先进制造国家仍有很大差距,严重制约工业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我们急切的想要突破这些“卡脖子”的关键领域,于是有些个人和企业便利用这种心理,弄点涂涂改改鬼把戏骗取高额的科研经费,而那些踏踏实实做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反而被淹没。
如何利用好来之不易的科研经费,在国家、社会、单位搭建的平台上,让这些经费能够转化为对国家发展、人民生活有利的科技成果,这是中国绝大多数科技工作人员们为之努力的。但是,也有一些人却拿着国家资助的科研经费,搞科研造假。
以笔者的经验,建有国家级科研平台、年均能获得近两亿元科研经费,这样亮丽的科研实力,是中国绝大多数大学羡慕的。因此,常林的教训值得对我国的科技评价与资助、监管等政策进行反思。
以欧美国家科研经费管理为例,从制度上实行全过程监管,这与中国应该没有特别大的差异。所有项目申请、立项、预算、过程管理、成果等,除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机密外,均须向社会公开。如美国《信息公开法》规定:经政府批准的科研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在不违背国家利益的情况下,必须向公众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在结题后,有内部和外部审计,对经费的使用予以审查。
在法律上,如美国的《总监察长法》、《联邦会计和审计法》等,法国的《科研指导法》、《促进研究及技术创新法》,赋予相关机构和法律部门对科研不端行为惩处权力。而且惩罚多数时候非常严厉。
例如,2014年美国艾奥瓦州立大学助理教授韩东杓(Dong-Pyou Han),被法院认定伪造研究数据、提交不实报告以获得政府资助等罪,最终获刑57个月,罚款720万美元,出狱后还要接受3年的管制。这样的惩罚,对于科研造假会起到有力的威慑。
其次,除了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学者一旦被认定存在学术造假行为,就会受到供职单位、学界和整个社会的惩戒。
整个欧美社会的诚信环境更有助于遏制科研造假,一个人如果被认定有不端行为,那么他在整个学术界都难以容身,这一点很重要,也是我国需要借鉴的。
笔者认为,诚信是科研的生命线,如果一个科研单位弄虚作假,骗得国家科技经费、骗得科技荣誉,而事后得不到严肃处理,这对中国科技、对中国创新的危害是致命的。
另外,对国家和地方企业重点实验室的设置也需要反思。2006年开始,中国有关政府部门在企业布局建设“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并将其作为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说这一政策初衷是好的,但是问题也在随之暴露。从2018年5月科技部发布的“关于99个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看,有8个实验室限期整改、4个实验室未通过评估,12%的企业国家实验室建设不达标。而常林集团的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2015年获得批准,不到三年企业已经破产,也说明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选择机制需要改进。
正如媒体所报道,常林集团所谓“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的高端液压产品”中一款液压泵 “是将日本川崎的泵的油漆涂掉,换上中川的标牌就通过了鉴定”。多么耳熟的故事,当年“汉芯”造假的手法就是这一个模式。因此,作者觉得对于常林这种核心科研成果是否造假应彻查。若的确存在造假,应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目的是避免类似事件再度发生。